广告业会计处理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21:31:05
我公司是一家公交广告公司,承包了几条公交线路的代理权,每月交公交集团公司5万广告发布代理费.我公司的公交广告业务一般都是签订一年的广告合同,分期收广告款,收到广告款时确定收入,我想问计算净收入时到底怎么算(净收入=广告收入-支付公交的代理费),比如说签订15万的合同,期限为一年,第一个月收到10万,最后一个月收5万,那第一个月净收入=10-5(代理费)按5万元的差额交税,但我公司其它几个月基本上没有业务,都是亏损,这样不是不均衡,我想问我这种计算是否正确,请高人指点

广告业营业税是按照(收入-支付给广告发布商)的差额计算缴纳的。
如果这样你们不是很吃亏吗?每月都要支付5万的代理费,但全年一共只收到15万元,不用做了吧!
向上面的情况如果你们合同签订的好,不用缴税的。
你和你的客户签订合同时:筹划收款方式,推迟交易在税法意义上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