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过程中的问题,谢谢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1:31:53
目前情况是,房子需到9月份才有产权,卖主现在还有贷款未还完。我这两天内要去做公证。公证后交一半钱给他,另一半(我需贷款)待产权到手后再给他。

问题1:卖主要求我从3月份到9月份这段时间,需支付银行贷款的每月利息给他,直到产权给我,理由是:做完公证后,房子就是我的。

请问这段时间的利息应不应该让我付吗?为什么?

问题2: 如果我买这个房子,我的户口能从老家调过来吗?

问题3: 如果我用我父母的公积金去贷款,产权的所有人需签谁的名字或者都可以? 户口调动呢?

不好意思,问题较多,麻烦一下了!感谢!
房子是毛坯房,都还没入住。

我想:如果你交款后住近去,可以给他一部分利息,如果仍是他住着,他付给你房租或利息

第二,不办产权证,是绝对无法办户口的

公积金的事,我不是很懂,但是大约女人超过50岁,男人超过55岁,银行是不给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