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的人士进来帮帮我,看我到底可以告她诈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2:56:39
大概在3年前我和她是在国外的酒吧认识的,她是做陪酒服务员的而且她是个外国人,去年她被遣送回国后,我们确立了男女朋友的关系,但是我们并没有发生过性关系,长期以来只有一次我来国内见她 ,之后她多次让我汇款给她,现在她突然间说不和我在继续恋人关系了,我能告她诈骗吗?我有每次汇款给她的银行记录,也有她的身份证号码,也知道她家住址,我到底可以怎么办?
我有银行汇款记录和证明,但是没有任何借据或者书面的象征借条,但是我有向我的朋友提及过我汇款给她,我该怎么办?她总是以种种理由向我诉苦拿钱,之中还有我送给她的各类礼物也价值很昂贵,而且现在我发觉她原来在和我交往的同时和别的男人同居了,我能告她诈骗吗?乞求各位的帮助

不能。

你自愿的,怨不得别人,以后注意吧。

对方可以证明你是自愿的行为,根本不存在诈骗。
你要是告她的话,她很可能反诉你诬陷。
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

你愿给,她愿要。两相情愿;何罪之有?你又告她何来呀?
再说你又无凭无据的,怎么讨要?所以,我劝你还是再充当一次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吧,留一个美好记忆送给难忘的女友岂不是更好。你说呢。

祝你快乐,新春要有个好心情!

能告,就算告不赢也咽不下这口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