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与业主的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1:17:46
前期物业委托合同一般是地产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它对业主有什么约束作用吗?如果业主拒交前期物业服务费,是否可以以前期物业委托合同作为起诉依据?

前期物业委托合同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委托物业公司对前期物业进行服务,同时,物业公司要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一般这份合同是开发商与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一起签订的,(这方面条例上也有说明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如果业主拒交前期物业费,作为起诉的依据有:
一、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从合同约定。也是违反了合同法)
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一、前期物业委托合同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委托物业公司对前期物业进行服务的同时,物业公司要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虽然该合同是地产公司与物业公司签定的,但对于业主来说一样有约束权利,在法律效力上没有什么区别。这一点在物业管理法规上已经明确。因此,如果业主不交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以按照这个起诉。
二、如果业主拒交前期物业费,作为起诉的依据有:
1、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从合同约定。也是违反了合同法)
2、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三、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虽然是地产与物业公司签定的,但对于业主来说一样有约束权利,在法律效力上没有什么区别.这一点在物业管理法规上已经明确.因此,如果业主不交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以按照这个起诉.

换个角度来说,即使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定合同,但只要物业公司在按照自己的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都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因为物业公司服务的事实合同已经存在,既然物业公司已经在提供事实服务,我们就应当交纳费用.

楼主现在想要解决问题,关键不在于拒交前期物业服务费,而在于成立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