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在国航行李托运中,箱子被拉开!手机丢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21:25:39
丢失一部全新摩托罗拉手机,价值2800,国航表示将按规定,按重量进行赔偿,十分愤怒,请问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决定跟丫死磕到底!

民航局关于行李托运的规定如下(国内的):

三十六条 承运人承运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规则第三条第二十三项定义范围内的物品。承运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 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 元时,按实际价值偿。

很同情您的遭遇,但是通过法律途径不会赢得。

记住,下次把贵重物品带在身边。

恩 应该是托运的话是有规定的你可以问问 应该不会按你的行李的实际价值来赔偿的 乘机之前要看规定 各个航空公司都有规定
你可以打400-8100-999问问国航的规定

你先查下国航关于这方面赔偿的规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