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D如何定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5:30:38
有一个案件是这样的:A的女友B认识一个老板,A知道后和B商量把老板骗到他们房间里搞点钱花,A找C合伙作此事,第一次他们没成功,后来也想把老板的车也抢了卖掉,因为A和C都不会开车,就找D合伙。经过几次勾通,让D负责开车卖车。D碰到了E,请他帮忙联系买主,几番联系,E说买主在另一个城市,到时车开过去就行了。
一天晚上,老板给B打电话找B玩,这边也开始准备,D说在楼下望风,A说他的楼房保安不认识D,A自己望风。C和D到楼上负责抢。B把老板带到出租屋,C在门后用袄蒙住老板的头,D从卫生间出来,B出门后A让她去玩,A从外面进来,B外出,A、B、C合力把老板用胶带、电线把老板绑了(房间里有一把长刀是A的,胶带是C的)。搜出了几百元钱、一个手机、一块手表、汽车钥匙。D拿钥匙去开车,但是没开动(不会开那种车),D又去其它地方找到F去开,而D就留在F处要帮F开他的车去送货,F去开车时A与C把老板弄在车的后排座的他们中间,之后A与C合计一定要找D一同去把老板丢个僻静地方,车又去载D。D坐副驾驶座,指引F开车,找了一个地方A与C觉得不行,又去一个陌生的地方,驾驶中A下车撒尿,之后他觉得地方很僻静,C、D也下了车,A、C合力把老板丢下小山下面的水沟,之后A提刀下去,在后颈砍了老板往回走,站在远处车旁的D看到老板站起来了就喊,“人都站起来了还不快跑?”这时C又下去拿着A的刀又朝老板砍了几刀,把刀丢了就上去坐车走。中途D下车找介绍人,A、C、F先开车去另一城市。在另一城市,D,中介人,买主与A、C、F会合,D让F先坐车回去上班,A、C、D在另一城市等钱,拿到钱后,三人回原来的城市分钱,车钱分作六份,A得三份,C得两份,D得一份。之后,A将少量的钱分给了B,D将少量的钱分给了F和中介人。车又被层层转卖了若干人。
最后,老板残死,抓了十来个人,C外逃,D在C回车之前不知要将老板杀死。D没前科。A、B、C、D、F等均有立功表现。(车估价44万,卖了六万,其它杂项概四五千)
请老师们斟酌如何对D定刑?急盼回答,先谢!

有证据证明D在C回车之前不知要将老板杀死吗?
我觉得D整个儿参与了行动,这案子性质恶劣,判个十几年不为过.

很显然这属于团伙作案,性质比较恶劣。D首先参与抢劫,遂后联系销赃。明显属于共犯!犯有抢劫罪。由于D并没有参与杀人,不具备故意杀人的要件,所以没有犯故意杀人罪。

抢劫罪一般量刑在3到10年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由于本案不但属于团伙作案,而且属于入室抢劫且最后杀死受害人。性质比较恶劣,因此量刑会比较重。鉴于D有立功表现(不知立的什么功),又没有前科,所以有期徒刑大概在10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