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高手:怎样处理货款!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6:01:23
补充一下:
我现在的这家公司管理不是很规范,公司当时出货的时候我是签了出库单,但是与客户未签供货合同,当时我收这笔货款的时候是收的现金,并未出具收据,所以我认为假如我不还回这笔款项,公司是一定会知道的,但是如果一旦追究起来,我可以不认,因为公司与客户没有证据证明我收过这笔钱,
我不知道这样做妥不妥?在法律上有无像我这样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
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
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
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
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
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
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 你和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2 你的公司是国有公司还是非国有?如果是国有,涉嫌挪用公款,如果是非国有,涉嫌挪用资金。
3 5万元属于数额巨大,案发涉及重刑。
4 归还上述款项,或者从单位开具借条,日后归还。
5 一时不可归还一定做好单位领导的工作,不可僵化。如果公安机立案,不但要追回货款,而且。。。。。。
6 这种现象也很多,一般公司会保守秘密,不会外传,在能追回款项的情况下也不会采取其他额外的措施。
希望搂住能细细斟酌,莫走弯路。
ok!同意楼上所有朋友的答复。
楼上说的已经非常明细了,我就不再详细说了。5万不是很多(对于常年跑业务的来说)。小心使得万年船啊!搂主三思。
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