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解体后,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3:21:33
2000年由于原单位解体,经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社保协商,我们几位退休人员单位每人交社保二万多元,由社保托管,当时没有执行医保,我们也没有享受医保待遇,2006年社保通知,每人需交近七千元方能享受医保待遇,向我们这种情况,国家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我的意思是说,原单位应不应该也拿一部分医保出来呢?国家有规定么?

医保是自收自支单位,亏了国家是不给补贴的,国家当然也不会给出具体规定,交近七千元能享受医保待遇就不错了,住一次院花七千元还不一定够。若在本地,交八千元还要托关系,总之个人不会吃亏,还是交了算了。
单位若还在,应负担6%,个人只负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