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问题,事关重大,请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23:50:18
我奶奶有一处房子,即将要拆迁,这多年来一直是由我家人在承担照顾赡养她的责任,除我爸爸外我奶奶还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和我们一个院子,女儿也就是我姑姑已经出嫁,我奶奶立下遗嘱已经家我大爷住的那半房子给他了,剩下的是说我奶奶在世由我爸爸照顾那房子就归我爸爸,我奶奶要是去世了就由我爸爸和我姑姑一人一半。这个是经过公正的遗嘱,不知道这样安排是不是合理呀?我们家这要拆迁了,要是拆迁了分房应该怎样分呢,我奶奶还在世,我姑姑有权利来要遗嘱中的她的那一半房子的面积吗?如果以后我们回迁了,房照要是改成我爸爸的名字了,那么我奶奶去世的时候那份遗嘱还能生效吗?请有过类似经历的朋友帮帮我给点建议,还有专家门,这事关重大啊,谢谢了!
还有就是,经过公正的遗嘱到底是什么样的,我怎么从来都没见过,是由公证处保管的还是由个人保管的呢?一式几份呢?

帮忙解决问题,追加分!!!
两位说的不一样呀,一个说改了房照相当于改了遗嘱,一个说改了房照以前的遗嘱还是生效的,哪个更确切呀。我们家现在只有我爸爸妈妈在照顾奶奶,和奶奶住在一起,我奶奶自己有退休工资,不过生活上一直是由我父母照顾的,相当于她和我们一起生活。我奶奶在世的时候如果拆迁了,我姑姑是不是无权要求财产的分割呢?就是说我奶奶没去世,遗嘱就不生效,除非她自己愿意把自己的财产给任何其他人,是这样的吗 ?有什么可以参考的依据,谢谢个位了!!!

公正遗嘱有几份不重要,公证处那有留底,你家各继承人按理每人各有一份,但是实际中不一定是这样的。
具体说说你家的事,你奶奶在过世前不产生继承的问题,所以在拆迁的时候任何人没有权力要求分割,这钱还是你奶奶的。回迁后如果房照上写的你爸爸的名字,如果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你爸爸只是代签,那么这房子就是你爸爸的了,遗嘱相当于被更改了,如果有证据,那么还按原来的遗嘱继承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