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共同担保所负责任是均分的吗?担保人担保时没有看到担保合同担保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0:24:34
我单位向银行借款150万,因企业老板转移资金,不能还款,借款时企业24人担保,担保人有企业老板和中层干部。本企业是股份制企业有三名股东,现银行起诉三名股东和其他21名担保人要求还清本息。该资金没有用于贷款用途,银行有责任吗?

资金没有用于贷款用途,应该是单位的责任,银行没有责任。

不是均分责任而是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十九条,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对照您所述的情况,银行可以向24个保证人中任何一人追偿,也可以向你们全体追偿。
以上所说是对外责任,你们24个人之间的内部责任是均分的,也就是说如果你们中的任何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他人追偿多承担的部分。
如果有我没说清楚的地方或有进一步资料提供,可以与我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