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监护人抚养子女的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8:25:38
我3年前离婚时,儿子的监护人协议为他爸爸,但孩子一直不愿与他爸爸一起生活,一直由我抚养,现在已11周岁了,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教:

1、是否需要变更孩子的监护人,变与不变有何利弊?
2、 孩子11周岁,他自己想改名(不改姓),可以由我来办理吗。
3、 有一处房产,协议离婚时给我了(口头协议没有写进协议书,周围朋 友都知道),此房产的产权人是我与儿子二人,3年来的贷款由我一人承担,现贷款已交清,此房可以出售吗?
4、 我若迁出现在的城市(在国内),带儿子一同离开是否合法?
5、 在没有办理监护人变更的情况下,孩子若要出国读中学,是否就意味 着我要放弃全部抚养与监护权利了?

1·为了法律上名正言顺,最好还是变更。何况你要给儿子改名,你现在不是监护人怎么给他办?
2·参上。
3·这房子是你和你儿子共同共有的,
你儿子11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卖房子也要征求他和他监护人的意见,如果他们都同意了就可以卖。当然前提是不能损害你儿子的利益。卖房所得属于你儿子的部分要交由其监护人保管。所以你最好变更监护人。
4·只要儿子没意见,他爸没意见就行。
5·出国与否跟抚养监护没关系,你是他妈,只要他未成年你都有抚养他的义务。至于监护权,没变更前你始终没有。

1、父母均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不因夫妻离异而改变(除非对子女有明显不利或犯罪、虐待行为法定可取消的除外)。监护与抚养不是同一概念。
2、儿子改名,可以由你代为申请(与其父商量)。
3、此房是否可出售,取决于该房证上的权利人的意愿,即,谁是权利人?
4、带儿子一同离开合法,但是应征求另一监护人的意见,因你只是监护人之一。
5、你是法定监护人,只有儿子未成年,监护就是你是权利,更是责任,不存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