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9:45:00
希望广大好友帮个忙 我两个朋友因一醉酒汉无辜殴打 醉汉用酒瓶碎玻璃造成两个人都是面部重要部位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第一位朋友右面部眼下3厘米处横向6厘米伤口 左鼻骨窝处竖向3厘米伤口离眼睛很近 两处缝合共30针 第二位朋友是 左面部耳前方10厘米伤口 缝合8针 我想问一下大家 他们两人的伤势能以构成什么伤?

根据法律规定和我的办案经验,已经构成重伤。具体结论,须以法医鉴定为准。

这里没有办法回答你,因为这需要有权威的医学鉴定

只有是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才可以作出伤残鉴定

从你叙述的情况,我个人经验看是很有可能构成轻伤的,建议要求派出所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做个法医鉴定,这样对于最后处理问题稳妥些.
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你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