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的一般流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9:23:56

一、1、责任认定。3、如有伤残,需要到相关鉴定机构评定残疾。4、如需要继续医疗,那么还需要到相关鉴定机构评定继续医疗费。5、如有营养费,到所在治疗医院出具相关证明。6、搜集好发票、收据,假条等。
二、2、到交警部门调解。3、调解不成,准备好证据起诉到法院。4、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和解)。5、如果被告方怠于履行判决书或者调节书中载明的赔偿义务,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
1、交通法规今年发生了哪些基本的变化?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实施。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同日废止。
2、交通事故赔偿的制度相应发生了哪些变化?
交通事故赔偿制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有些方面甚至发生了与原规定相反的变化。
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大的方面:
(1)赔偿标准
以死亡一人为例,国务院原《办法》规定的死亡补偿费大致为5万多元;新的死亡赔偿金标准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民分别计算,山东省城镇居民的为16万7千多元,农民的为6万3千多元。
丧葬费原来为800元,现在为6200多元。
其他项目的赔偿标准也分别有了提高。
(2)赔偿范围
精神损害抚慰金:新标准规定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是独立于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之外的项目;
残后护理费:原《办法》对评定伤残之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伤者没有规定护理费的赔偿;新标准规定可以根据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一次要求赔偿20年的护理费。
(3)赔偿程序
原《办法》规定交警的调解是必经程序: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必须经过交警的两次调解,调解不成的,必须有交警出具的调解终结书,才能到法院起诉;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当事人既可以请求交警调解,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到法院起诉。当事人请求交警调解的必须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