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这钱到底要不要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6:29:37
我父亲于三年前已去世,当时是村组里的会计,组里卖地8000元,因为组里分了每家也分不了多少,就放在我父亲处。过了几天A向我父亲借钱,我父亲借了A 8000元,没有写借条,因为关系都可以,当时只有我妈在场。

过了个把月的样子我父亲去世,去世当天A来还钱,给了我妈3000,A说当时向我父亲借了3000元钱,A也说这是组里的钱,我妈说是8000块钱,因为当时我们子女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此事吵了也没结果。

现事情已过去三年,其间没有人来我家要过钱,昨天组里要我们拿出这8000元钱,现只有3000放在我处,我答应如果要只有3000元,组里决定要起诉我们,让我们拿出另外5000元钱。

如果组里要起诉,事情已过去三年法院会受理吗?如果法院受理了,我们子女要拿出这5000元钱吗?另外法院说的遗产指哪些?

请问这事如何是好?关键这根本已不是钱的事了。

此事的关键在于A未归还的5000元钱和你父亲未还组里的钱是两码事

首先,A没有写借条 又没有其他证人在场 如果没有任何其他证据能够显示借贷关系 除非A良心发现 否则肯定无法要回5000元钱

第二,组里的八千元钱归集体所有,是公款,非你父亲私人财产,本来就不能因私人事务外借,本来就是无权处分。现在作为债务肯定是要还的,遗产继承首先应该先债务清偿,也就是说,要从你们的遗产中扣除5000元用于还债。

第三,此事还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如果组里起诉,法院是会受理的,并且会宣判你们还钱。

所以,5000元钱你们肯定要还

不给。你父亲把组里的钱借给别人,他的确是欠了组里的钱但。钱是你父亲借出的,遗产不包括债务。所以打起官司来你不用担心的。

法院会判决你们给8000的!你们回败诉!如果组里有证据的话(指帐目上有记录)

主要是证据问题。
如果你们能找到A从您父亲处借钱的证据,那么你们就可以不用损失那剩余的5000元钱。如果您找不到5000元的证据,那么你们需要从您父亲的遗产中分出部分偿还您父亲的债务,当然如果遗产不足以偿还该债务,您的家人也不必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另外,由于组里卖地8000元属于公款,您父亲对该笔款项是保管而不是借款,因此不能适用2年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