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签了一份协议书,好像不太合理啊,请求各位法律人士救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4:04:00
第三条写:三个月后进入教师考核,考核合格者达到老师标准:老师工资第一个月/元,第二个月/元,第三个月/元.这样算合理吗?而且这份合同日期和其他地方用涂改液修改过..我签了,但这份好象不合理吧,,,希望这方面的人士帮我,我不懂.....急!!!而且上面没有提及社保医疗的问题.
合同上说经过培训的实习老师要在园服务3_5年,违者要赔偿学校培训服务费......我才刚去4天,如果解除合约,要赔偿吗???初出茅庐,毫无社会经验.......希望专业人士救我!!!

本应是合理的,可是听你这么一说,被修改过的合同确实令人难以至信。
你可以向甲方(对方应该是甲方吧)提出重新鉴订的要求,然后,最好有公证机关给你们做修改公证,如果对方不愿意,你就向对方提出会向法院申诉的声明,如果他们还无动于衷(是这个衷吗?)那就向正义伸手吧。
祝 你好运,刚从学校毕业的吧?以后的路还很找,千万要沉住气,毕竟你已经有过付出了,不能消极的。
那就是属于你悔约,是要赔偿的,只是,如果还处于试用期,那就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