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抢劫罪了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1:48:05
一天王某叫我和张某去问王某的弟弟<刘某>借钱.到了地点后王某问他弟弟所借钱.他弟弟身上的钱不多了.然后王某要钱有急用.就和他弟弟说要不然把你的电话我给你押了<典当>取电话的票你拿着. 过几天我拿上了钱再给你取回来.然后他弟弟说电话不在我这里.在朋友那里.后张某打了他弟弟2个耳瓜说:明明看见你在身上装的你还不说老实话.然后他弟弟还是不同意.后我们3人把刘某带到一个空旷的地方.将其威胁.后他弟弟害怕就把电话拿给王某.张某和他弟弟等我们.我和王某去把电话典当了1350元 取电话的期限是一个星期 回来后把票交给他弟弟 说:好拉你拿这票一个星期内我找你把电话给你取回来就行了.然后我们把他弟弟送回家. 我们拿这钱挥霍了.
注: 后3人被逮了 能构成抢劫么?

(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不过,我认为,尚不构成抢劫犯罪。因为没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不知哪里的警察这么办法。事关重大,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一步联系我。下面红色名字有我的联系电话。祝好运。

构成抢劫毫无疑义.从叙述的情况看,把他弟弟送回家. 我们拿这钱挥霍了.说明当时人所说的:好拉你拿这票一个星期内我找你把电话给你取回来就行了.完全是一句空话.三人的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很明显的.
杜永浩 - 刑事辩护专家,我鄙视你的法律知识水平,连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都能回答成37天,真不知道你的律师资格是怎么考过的?刑事辩护专家啊,哪个人找你刑事辩护算倒霉死了..哈哈

就是,同意楼上的.
首先我们不说强迫典当这个事情,就算小孩自己把手机给当了,那典当下来的钱是否有给3个人非法占有了,小孩是否有自愿将钱给3个犯罪嫌疑人?在取走这些钱的过程中,包括典当手机的过程中3个人是否有使用暴力恐吓手段?
即使对方说一星期内还钱,那你有书面证据么?如果没有,那你要如何证明这个事情?就好像有人抢了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