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满16岁的时候和朋友一起做的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6:26:36
我们一起到小区里去偷人家的铜的喷水头,被发现后一共有3个人我和同学去拿车先走,另一个同学拿着物品走拉,我们也开始走拉!要出大门的时候,保安把我们拦住拉!就问我们!到最后就打110把我们抓走拉!到了警局,他们给我拍照,问我的质料住哪里叫什么.我就全说拉~然后叫我把父母电话给他,我就写拉,过拉几个小时,我父母来拉~把我带回去拉.好象被我们偷那个小区没有追究拉.我想问下这样会有入档案吗?这样算轻度犯罪吗?我在网站看到未成年人轻度犯罪不入档案.这是真的吗?

普通的未成年人行窃,一般公安局和当事人只要不追究就不会提到法律程序的.
一般的笔录是例行公事,是一定要写的~~不算档案的一部分,只是如果近期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时候,你的这份笔录算一份证据,但是现在当事人既然让你回家了,就一定没事了,你的笔录也会在1个月左右销毁.
你时候好,不是严打,不然不是人家不告就没事儿了的.至少4年~~
值得吗???20块钱,4年牢狱?????????????????????????????????
反省吧~~~~

不入档案,原因是:
1、盗窃罪的起点是500元,你们并未达到。
2、你们的情况属于法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这种情况不认为是犯罪,既然不认为是犯罪,就不存在计入档案一说。

1、你不构成犯罪,因为盗窃罪的犯罪主体年龄要求必须达到16周岁;2、不会有犯案记录;3、对你的以后没有任何记录上的影响。4、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因为所侵犯的客体不同,违法的“法”是指刑法之外的法律法规,犯罪行为是指犯“刑法”行为。

不构成犯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