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案例与分析,最好短一点,急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3:59:52

一天A(16岁)和B(17岁)去问B的朋友C(14岁)借钱.到了地点后B向C借钱.C身上的钱不多了.然后B要钱有急用.就和C说要不然把你的电话我给你押了<典当>取电话的票你拿着. 过几天我拿上了钱再给你取回来.然后C说电话不在我这里.在朋友那里.后B打了C2个耳瓜说:明明看见你在身上装的你还不说老实话.然后C还是不同意.后我们2人把刘某带到一个空旷的地方.将其威胁.后C害怕就把电话拿给B.A和B去把电话典当了1350元 取电话的期限是一个星期 回来后把票交给C 说:好拉你拿这票一个星期内我找你把电话给你取回来就行了.然后我们把C送回家. 我们拿这钱挥霍了.
以上案例
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本案中,A和B胁迫C,劫取的C的手机。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