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件法院为什么不予受理?这个理由充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4:07:07
我买房时碰到合同纠纷,无法收房,多次找到开发商协商未果,决定到法院起诉,但是在审核时法院告诉我不予受理,给我理由是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我当时气愤不过,但又无可奈何。我曾找多个行政部门投诉,但是都不管,让我到法院起诉,现在法院又不受理。真有点状告无门,无法说理的感觉。我该如何是好?法院不受理理由充分吗?
合同主要是牵扯燃气接口费问题,合同中没有约定,而在住房通知书要求交付燃气接口费,如果不交费钥匙不给我,因此我一直没有去收房,我的请求主要就是给予我交房,按合同约定给予违约赔偿。

法院不受理应该是不恰当的,但是因为这个原因提起诉讼缺是比较罕见。

现在的房屋买卖合同,通常开发商都会将此问题列入补充条款,而燃气费用的收取是否恰当和合法目前也有颇多争议,如果合同有明确交费条款的,那么开发商拒绝交房并非完全没有理由,但若合同没有此类条款,也没有明确交房以此为前提的,那么你的主张则是恰当的,法院不受理这样的案件缺乏依据。

另外,无论法院是否受理,我认为向开发商发出函件敦促它履行合同义务,应该是你首先需要做的。

不知道你的具体纠纷情况,如果是开发商逾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等,都属于民事纠纷法院应该受理,可能是你的起诉状要求有问题,可以找律师详细看一下。

法院这样的理由似乎有些牵强。
如果只是一般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话,肯定是属于民事纠纷的。只是不知道你的合同中是否还存在其他法律关系。
建议你将具体的材料给律师看看,让他帮你参谋一下。如果确实属于人民法院应当立案的话,你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