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被污染应该用什么法律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7:19:27
我们村的鱼塘由于被火车站的废水污染,导致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打捞上来的鱼亦带有一种特殊的怪味,使之不能进食.污染后的鱼塘不能使用,也不能承包出去,使我们村的经济遭到严重的损失.现在我们想起诉污染方火车站,请问我们应该用什么法律对他进行起诉.
1987被控告人修建春湾火车站,没有依法修建排水、排污、道路设施,不顾控告人的集体利益损失,把污水、垃圾等污染物全部排放入控告人集体所有的一口40亩的鱼塘,把鱼塘当作垃圾池,致使村民张元杰(已故)承包这口鱼塘养殖的鱼全部毒死。当时被控告人向张元杰赔偿了1990年至1993年承包期交易所造成的损失,但事后被控告人仍然未加整改,继续向控告人的鱼塘排放带毒污水,使40多亩鱼塘不能养鱼生产,谁人都不敢再承包经营这口鱼塘。由此致使此口鱼塘从1993年至2006年已经丢荒13年,农民以土地为本,水塘、土地都是农民的命脉。
我们现在想起诉以下三项:
1、责令被控告人停止对控告人的鱼塘的侵害。
2、赔偿控告人鱼塘1993年至正常生产日期为止的经济损失。
3、赔偿控告人1993年至现在被污染鱼塘的土地损失。
现在我想问要用什么法律手段和什么法律对控告方进行起诉。

你应该先取样送权威机关进行污染鉴定,凭鉴定结果来判定是不是火车站排污造成的,然后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才行的.

鱼塘是不是个人承包的啊 那样的话就是民事诉讼法 你们最好去找个律师 可以免费咨询的 问问律师的意见,律师说能打赢的话就应该没问题了

诉讼时效过了.你最迟应在1995年起诉火车站.直接损害村民的是火车站.现在你可以去当地环保监察执法部门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