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恼的房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2:51:14
大家好,我面临着烦恼的问题:
我朋友的家庭很复杂,他爸爸离异后又结婚了,他继母也有个女儿.他父亲再婚后,把她们的户口迁过来了.
现在我朋友家房子拆迁后,分到了3套房子(那老房子是他爸再婚前就有的,和继母无任何关系).他爸爸说其中2套房子归我朋友(亲儿子),1套给他继女.我朋友说那房产证上户主写他的名字,但他父亲坚决不愿意,他父亲说要写他自己的名字!
我想问一下:
1)如果房产证上户主写他父亲的名字,将来他父亲百年后,他继母及继母的女儿是否有权继承我朋友的2套房子?继母她们是同住人,我朋友也是同住人.
2)他父亲说想立遗嘱公证,说明2套房子归我朋友继承,那立遗嘱时,他继母要同意的吗?这样的遗嘱有效吗?会不会他父亲百年后,他继母还能抢他的房子?
3)有什么办法能确保我朋友顺利继承2套房子,而不要担心继母及继女来抢房子?因为他父亲再婚后,搬到别处和继母生活了,那女人不曾抚养过他,是他奶奶抚养他长大的.
yixue5213344您好:
又要麻烦你拉,他们产权证上是这样的:产权人(他父亲),同住人(我朋友,他继母,继女);这样的话,立遗嘱能确保我朋友继承2套吗?谢谢

我不是学法律的,所以只能简单的告诉你一些我所知道的:
1、根据我国有关财产继承的法律法规,如果房产证上户主写他父亲的名字,将来他父亲百年后,他继母及继母的女儿以及你的朋友均有继承权,这是个大问题,如果他继母及继母的女儿想争夺房产的话,你的朋友会很麻烦,而且最大的可能就是只能分一套;
2、如果他父亲立遗嘱公证,说明2套房子归你朋友继承,那这样的遗嘱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你朋友就不用担心了,谁也抢不走他的房子,立遗嘱时不需要征得继母同意(当然前提是这三套房子的产权都必须是你朋友父亲的);
3、“立遗嘱公证,说明2套房子归你朋友继承”这是最好的办法,谁也抢不走的。只要有遗嘱,并且合法,与“那女人不曾抚养过他,是他奶奶抚养他长大的”这类问题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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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没有什么户主的问题啊,只有户口上才有户主、与户主关系之类的东西,房产证上只有产权人的名字,产权人的名字是谁,谁就是房子的产权人(不过产权人可以是多人共有,你可以问一下你朋友,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只有他父亲一个人,就什么都好办了。),虽然法律规定“没有公证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但只要你朋友的父亲现在与他继母沟通一下,立个遗嘱,就什么都不用担心了。如果觉得与继母沟通有问题的话,也不必征得继母的同意,自己就可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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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麻烦,其实我也不是学法律的。我认为没有什么问题,产权人是他父亲就可以了,而且只要是通过律师立个遗嘱,这可是受法律保护的。你可以让你朋友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或者在网上找个律师网站咨询一下,这样比较保险一点,毕竟我不是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