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诈骗2000元 我应该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1:22:34
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位网友 认识半年多
最近他约我出来喝酒 他说要用我手机打电话给他朋友 由于酒吧很吵
他就去外面通话 结果他一去不返 而我的手机也一直处于忙的状态 后来又关机 由于我手机开机需要密码他不能使用 现在我把卡也注销了
请问这个我应该怎样处理
我的损失 手机价值(1600)+卡+话费 没有满2000元
我听说要2000元才怎么样!
我已经从他住的宾馆查到他的身份证号码和地址
请专家指点一下我!
我已经抱了案
但是不知道公安会不会去处理
我们这边的公安口碑不是很好!
我已经提供给他们身份证和地址了
在他们的身份查询系统里面也有这个人 但是可惜没照片
他叫我们回去等消息
我朋友说 一般就是杳无音讯了!

应立即报警,这样公安机关才会侦破案件,帮你追回损失。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你好,他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但是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金额满2000元的才构成诈骗罪。不过,相信这种人不只一次以这种手段实施这种诈骗行为,相信一定还有别的受害者。所以,建议你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有你现在掌握的线索,相信侦破案件并不难。

骚女人就愿意见TMD网友,活该啊,没把你操出性病来就是便宜的。

你这是网上认识的,你有点太相信别人了.
我一个朋友,相处好几年了,居然也骗我手机.方式跟你一样,最可气的是不光骗了我一个人,居然连续骗了三个朋友,其中一个朋友最倒霉,这个骗子说请他和一些朋友吃饭喝酒,结果点了一大桌子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