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会计小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36:07
“增值税是国家就增值额征的一种税。如果你是一般人纳税人,你花1元钱买的商品的同时(卖方如果能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话),给你商品的一方要替税务局向你收0.17元的税款。你要向卖给你商品方支付1.17元.”

这是一个增值税的例子,我的问题是,当我去买这个商品时,看到的标价应该是1.00元,还是1.17元?

(如果我看到的是1.17元,那会计计帐的时候问什么要计成1元?)

那要看你看到的价格是含不含税的,不过现在外面一般标示的是含税的价格,而增值税是价外税,即你看到的价格都除以1.17后才是真正商品本身的价格,如你例子中,你看到的商品标价为1.17元,用这个价格除以1.17后为1元才是商品本身的价格,而标价减商品本身价的差额即商家代收的增值税,也就是1.17-1=0.17,商家再根据自己的进项税抵扣后,就增值的部分交税

你买商品的时候一般是从零售商手里购物,那么所看到的标价应该是1.17元
而零售商自己做帐的时候是:
借:现金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17

会计记主营业务收入是1元,应交税金是0.17加起来正好是1.17

同意二楼的.

同意二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