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算不是算夫妻共同财产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6:41:04
一个男人在结婚前用贷款买的房子,结婚后夫妻一起偿还贷款,过了若干年后,离婚了,那么那房子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女方有没有权利分到房子的?(跟谁先提出离婚的有没有关系的?)

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房产权应当分成两个部分。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前财产归婚前的一方所有。 这套房子的产权价值分成两个部分,一是按婚前男方首付的金额占总购房款的比例,根据付款比例,房产相应比例的产权为男方的婚前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婚后由于共同归还贷款,支付还贷款的这部分房产价值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对婚后共同支付贷款的部分房产有享有一半的权利,即可以分到房子。
另外,离婚是双方的权利,分割财产跟谁先提出离婚没有关系。

1、婚后共同还贷的那部分房产以及房产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男方结婚前已经支付的房款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按照比例处理。
2、谁先提出离婚与分割财产无关,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有责任的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3、在网上搜搜婚姻法以及相关的解释,看看就了解了。

应该按照偿还贷款的比例来区别吧``我觉的应该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毕竟贷款是夫妻共同偿还的``但是男的可能在财产上要占的多一点

婚前的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不因结婚而变成共同财产,

但是,本案中,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其贷款是在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的,那么这所房屋的所有自然就变成夫妻共同所有,

不管哪一方提出离婚,只要是共同财产,双方都享有所有权,如果离婚时一方想继续占有房屋,那么需要给对方应得的那部分房屋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