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交通事故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0:04:11
我家一大货车在本地街上撞了一30多岁的女的!!
经过是车子快到一个十字路口拐弯!!弯正拐完那女的就骑着一电动车撞到我家车上(当时我不在现场听说是撞车子的后面还是侧边)那女的摔到地上后!被司机送去了医院(司机的雇佣的)!!医院说是牙齿掉2颗其他的没什么
请问这事情责任是什么样划分的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认定: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法律制定的依据是以人为本,而非争论已久的撞了白撞说法。除非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违规行驶,比如逆行或者闯红灯等,但是即使是这样,机动车依然有责任。

具体细节太含糊。这要看你是左转还是右转,而且还要看你们所在的道路是否有道路标线,是否有红绿灯。但是就算是自行车的完全责任(一般没有定一方完全责任的)你们也是要赔(补偿)一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