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转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8:14:26
你好,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单位,现在辅导期已满,请问转正需要什么手续?大概多长时间,对辅导期的销售额和纳税额有没有要求?税务机关是否要回访查帐?转正未批下来之前还是按辅导期算吗?如果达不到税务机关要求,有什么办法马上转正吗?谢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规定: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转为正式一般纳人的申请(辅导期达到六个月后),税务机关对其进行全面审核评估,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1、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2、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3、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4、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商贸企业,税务机关可延长其纳税辅导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按照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转正时达不到180万元 ,只要符合(国税发明电[2004]37号)规定四个条件,也
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