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乐作品的演奏必须按照作者所写的乐器说明来进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21:11:30
加入自己的理解不可以吗?

可以从多角度来证明你的想法是很好的.
现在有许多古典名著被拍成了电影,电视剧和戏剧,这需要<编剧>,比如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如果再换一个编剧,可能会是另一种风格.
歌曲的制作需要<编曲>,不同形式的编曲,也会有不同的风格,比如<<那些花儿>>朴树和范玮琪的不同演绎.
还有琵琶曲<<彝族舞曲>>与殷彪改编的吉他曲<<彝族舞曲>>的不同等等等等......
这些<编剧>,<编曲>们是对作品的再创作,当然,不能脱离原作,否则就是另一个作品了.就拿殷彪改编的吉他曲<<彝族舞曲>>来说,不同的演奏者也会有不同的效果,因为不同的演奏者都会有自己对作品的不同理解.
还有各种乐器的即兴华彩演奏!!
我个人比较喜欢民谣吉他,我知道民谣吉他的编配会因人的经验,技巧,乐感和对一首歌曲的理解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基于以上的这些想法,我个人认为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加入自己对作品的理解.

对啊,作者为了表达音符之外的意境就必须借助表情符号或说明。我们演奏乐谱其实是对作曲家思想的一次还原,所以一定要按照作者所写的乐器说明来进行。

任何一部作品的创作都有作者的特定思想内容,在作品中会标记一些表情术语.演奏者对作品的不同理解,是个人的独特的思维方式,一个作品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方法,这就是所说的二次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