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3:15:07
小芳是家中童养媳,长大成人后经父母决定与阿龙结婚,婚后产下两子(大儿子9岁,小儿子7岁),但婚后感情一直平淡,小芳又好赌成性,而且常与一个单身男子鬼混.近几个月又公然搬到该单身男子住处与其姘居,而且仍然赌性成瘾.阿龙考虑到离婚,但又害怕万一两个孩子中任何一个判给小芳,那将来对孩子的影响肯定很坏.请问:1.小芳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2.如果构成重婚罪应该如何取证? 3.如果阿龙先提出离婚,是否仍然拥有两个孩子?

希望大家能给个正确的说法,谢谢!

1如果小芳以夫妻名义与该男子同居则可认定是重婚罪,否则不能认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 证据就是小芳与啊龙的结婚证,证明小芳和阿龙是合法夫妻,小芳知道自己有配偶,其次找到小芳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事实,比如证人证言。
3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但是依照目前情况看,孩子似乎跟父亲生活在一起比较好些,所以法院会判他们离婚,且阿龙取得抚养权。

只是非法同居,不构成重婚罪.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请参考:
一、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
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