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只有一间房子,法院会用来强制执行抵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21:16:55
我家是一个普通家庭,我刚毕业就失业,父亲在工作打工一千块一个月,母亲已退休。在年二十八那天,我父亲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我,在行驶至一城市道路的人行过道斑马线后3、4米的位置,突然有一名70多岁的老人不走斑马线横穿,我爸唯有突然扭转方向,但因事发突然,车还是把老人撞倒,我和父亲也有不同程度的受伤,事后我护送老人到医院,但我怀疑老人有老人痴呆,极不配合治疗至三小时后医院给他打镇定剂才将他治疗(有人证)。我家还先后垫付壹万多元医疗费,但老人现在住在医院的ICU病房,每天医疗费用达4000多元,对方家属一再要求我家交钱,我妈也因此遭到对方家属欧打,(报警后因没现场证人派出所给他放了)现在交警开除责任认定书判我爸负全责,对方家属还起诉我爸,1.请问现在我该如何应对?2.对方的诉讼请求会开很大吗?(我们是普通家庭承受不了)3.另问现在老人的医疗费用还在加大,即使庭审结束也应该还没完,那以后的费用他们还会跟我们要吗?4.我家自遇上此次事故后,我父母现在精神压力大,我想代他上庭应付,应该怎么应对?5.老人不配合治疗可能加大日后治疗难度,我可以从此入手吗?老人的家属不照看他而出事故,他们有过错吗?情况紧急!请大家能帮帮忙!普通家庭遭受飞来横祸
如果要赔的话,那具体包括什么费?我们是普通家庭,如果赔不起怎么办?而且对方家属还经常恐吓说要几十万费用,还要暴力对待我家庭~我们应该怎样应对?
6.我家只有一间房子,法院会用来强制执行抵债吗?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准确数额要结合当事人具体情况、当地相关标准具体计算,不是网上咨询能算得出来的,你说的情况数额要对方举证,先由对方算,算出来之后,你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合理,如果需要界时请直接联系律师帮助分析。

  如果确实无能力支付,向法院表明情况,并表示尽量支付,或根据能力订立相关支付计划。取得人父亲的授权委托书,你可以代其处理此事。

  如果你家确实只有一间居住用的房子,一般不会执行此房的,执行也要确保你家的基本生活需要。

很无奈呀,现在一般很多案件强制执行都很难落实的.

开车一定要小心,保险要上

确实是你们的主要责任,他有20%左右的责任,你尽力赔吧,房子不会被强卖,但你爸搞不好是刑事罪

建议找一个专门的律师当面谈!

(1)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即使目前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判你爸负全责,并不一定意味着就是最终的依据,如果在庭审的过程中,你方能够举证证明并非完全如此,法庭可以对此份证据不予采信。所以,你目前首先的心态要放松,是否最终责任完全由你方承担只有法院才说了算。
(2)至于对方的诉讼请求是否会开出很大的数额,你现在的担忧是不必的,因为即使他开得再高,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与法院的支持,也是不可能得到的。
(3)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的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