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提前退租,押金被扣,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3:55:20
我通过一家中介公司租到一处房屋,合同是该公司提供的,规定租期为一年,同时在违约责任一项内规定“租赁期内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支付对方二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对方的违约金”。签订合同时我对此条持有异议,对方(业务员A)给我的解释是如果我提前退租,只要能够给他们找到下一个承租人,继续履行此合同,就可以不支付违约金。但这只是一个口头解释,并没有落实到文字。
租房半年后,我提出退房,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了该公司。该公司部门主管(业务员B)给我的答复是“如果我能找到下一个承租人,不给他们造成损失,我就不用支付违约金,否则就要支付”,但也只是口头承诺,没有文字记载。
由于该房屋户型、位置都很好,租金也不是很高,所以我很快就找到了下一个承租人,此承租人与该中介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并且支付了押金与房租。
于是我搬出该房,该公司派人(业务员C)检验,房屋完好无损,签了验收记录,并口头告诉我两天后去公司取当初签订租房合同时交付的押金(一个月的租金)。
但是后来该公司一再推延退钱时间,并最终告诉我由于是我违约,按照合同约定应该赔付违约金,所以押金不能退给我。并坚称以前的口头承诺是无效的,只能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执行,因为合同上有一条约定是“任何口头承诺均无效”。
我现在很困惑,也很被动,很后悔当初轻信了他们的口头承诺。我该怎么办呢?
我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实际经济损失,因为我及时地找到了下一个承租人,难道这样也要交违约金吗?另外,他们合同上所规定的“租期为一年”,以及“租赁期内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支付对方二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对方的违约金”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呢?
请专家指点我是否还有要回押金的可能。
非常感谢捎腺傀的回答。可是怎么样判断我的合同是否属于有效合同呢,合同是中介公司提供的,说是他们公司的标准合同。

没有书面承诺,押金是很难退还的。不过向政府相关机构提出投诉是可以的。不过即使投诉了,也没有可能再退还你的押金了,只能对他们造成一点点的困扰。
你可以看看你的合同是否属有效合同,若此合同没有法律效应,可采取其它措施。

只能是花钱交学费了,记住以后要让他把承诺写进合同,想开些,你不是也长见识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