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被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5:49:19
我于2007年3月4日,在www.gh0755.com 这个网站买了一部手机。具体情况:3月4日把2430元钱汇了过去,3月6日收到一部价值300元的手机,当时我就没收,叫货运公司的人送了回去。给那边打电话,他就一直不接了。我去报案,网监大队的人说不能立案;12315的人说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要我去深圳。请问,我要讨回这2千多元钱,现在应该怎么做?谢谢!

网络购物纠纷难以解决的关键在于,消费者只享有有限的知情权。出现纠纷后责任主体不明确。传统的交易是比较直观的,产品销售商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交易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出现纠纷容易确定责任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但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只看到网页上虚拟的商品,接触不到商品实体,对销售商所在地、是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的数目、是否有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问题都不知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对消费者知情权上是这样解析的:“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这些方面网络经营商多数不能够全部说明。消费者对销售商和产品的了解是片面的、局部的,因此,容易出现纠纷。 另外,我国对网络欺诈行为适用法律问题没有详细规定。网络欺诈行为什么情形下适用《民法通则》,什么情况适用《刑法》,并未作出明确界定。

据悉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认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有关网络购物方面的管理责任不是十分明确,因为一家网站的IP地址通过了信息产业部的审批,该网站在全国都可以登陆,但实际上公司是由注册地的工商部门来管理的。这样一来消费者异地购物出现了问题,就需要那家网站或公司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来解决,但因为路途遥远,又缺乏足够的证据,会给维权造成很大障碍。 就目前国内的情况来看,电子商务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完善,国家工商总局也没有明确定网上购物行为由工商部门来管理。但是在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等地正在陆续出台相关的条例,基本明确了由工商部门联合网络部门共同管理。

专家提醒,消费这在网购时最好选择相关部门批准注册的合法网站,对制作粗糙、陌生的网站则不要随意购买其商品。交易尽量是用货到付款的方式,而且要知道网页上展示的商品的图片,有些和真实的物品是有差别的,消费者要仔细辨别。

你要到大的网络公司去买东西 这种垃圾的网购网站都是骗人的。。。。。。。。。没办法只好认命喽

买个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