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苏联建国初期的经济体制及背景是什么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37:32

1922年12月苏联成立之后,经过逐步发展、变化,最终形成了由53个民族国家实体——15个加盟共和国、20个自治共和国、8个自治州和10个自治专区组成的联盟国家。在苏联建立和发展过程中,苏共、苏联各族人民“进行了创立多民族国家的实验”并取得了成功。毫无疑问,联盟国家的形成和巩固有力地加强了无产阶级专政,促进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然而,在中央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中,联邦制这种具有明显分权性质的国家体制,往往受到苏共领导人有意无意的排斥,实际上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联邦制国家体制方面的种种缺陷是苏联解体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苏共及其领导人对苏联民族问题的复杂性、社会主义条件下解决民族问题的艰巨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忽视发展联邦制国家体制问题

对于苏联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民族问题始终伴随着具体的社会政治经济问题,渗透和反映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它既带有历史的种种印迹,同时也在现实生活中发展。民族、民族问题、民族矛盾与阶级、阶级问题、阶级矛盾有一定的联系,但绝不能将它们等同起来。苏维埃政权的建立、苏联的成立从社会政治制度和法律上确认了各民族的平等地位,“只有在苏维埃阵营之内,只有在无产阶级专政——它把大多数人民都团结到了自己的周围——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彻底消灭民族压迫,建立起相互信任的环境而奠定各族人民友爱合作的基础”。显而易见,新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保证,但并不等于民族问题的解决。 苏联建立之初,在从法律上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基础上,在国家体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逐步形成了后来的国家体制。主要措施有:

1、在斯大林执政初期根据民族地域原则,建立了一些民族自治主体,使一些少数民族有了自己的国家组织或享有自治权。先后建立了一些自治共和国、自治州和民族专区。每个自治共和国有自己的宪法、有自己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苏维埃和最高行政管理机关——部长会议。在苏联及所在的加盟共和国的权限之外,各自治共和国有权解决归它管辖的问题。自治州不是国家组织,没有自己的宪法和国籍,但与一般的州不同,它在行政上和经济上有相当大的自治权。而民族专区是俄罗斯联邦境内以特定的民族成分和风俗习惯为特征的民族区域组织形式,隶属于该共和国的州或边疆区。民族专区1977年改称自治区。此后,又将一些自治州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