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皇帝怎样强化皇权和中央集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2: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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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确立至高无上的皇权,开始中央集权。中央设三公九卿分摊军政司法检察等权利,地方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颁布了通行全国的严酷的秦律。
汉初为郡国并存的局面,汉武帝通过推恩令、附益之法、削藩策,铲除了王国问题。同时,中央通过察举和皇帝征召的办法选拔人才,为中央集权服务。
隋唐。隋文帝设立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三省六部职权有分工也有协作,互相牵制。同时,三省长官(品级一般不高)分割了宰相职权,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隋唐两代逐步建立并完善了科举制度,,冲破了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局面,将官员选拔权收归中央,加强了集权。
北宋。宋太祖收回全部禁军的统领权,削弱节度使的实权。进而将进军统领权一分为三,都直接对皇帝附则。设立枢密院,又调兵职权但不能统兵,将军无调兵之权但可统兵。实行更戍法,规定禁军定期更换驻地。
设副宰相参知政事为(行政权),枢密使(军权),三司使(财权),把相权再次一分为三。地方上,由文人担任知州,中央派通判对其监督,且各州文书必须两人共同签署方可生效。
中央在各路(路,两宋的一个行政单位)设转运使,将税款的大部分运送到中央。地方司法人员由中央委派文官担任,肆行需要中央的审核。
元。中央设立中书省(政府),枢密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御使台(人民检察院)。地方设立行中书省,简称省。台湾西藏在本朝正式纳入中央的施政范围。
明。干脆废了丞相,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地方上,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三司分权。
大都督府改为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分别掌管统兵与调兵之权。颁布《大明律》。锦衣卫,东厂,西厂,等特务机关直接负责于皇帝。
清朝。满族人只做了一件事,设立了一个军机处,从此封建专制达到顶峰,因为军机处大臣只是跪受笔录,再传达给各部执行,这样,实际上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东直接听命于皇帝了。

秦是第一个将中央集权付诸实施的国家,公元前3世纪秦国商鞅推行的变法初步确立了中央集权的雏形:将地方一级官员的委任权划归中央,并统一了部分物资的流通。这为日后秦有能力统一六国,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当秦帝国正式建立的时候,李斯利用已有的经验建立郡县制,并统一地方文字、财经、度量衡,建立了一个实际意义上的中央集权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