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增值税为什么会造成重复增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7:55:24
企业在购进机器设备时缴纳了进项增值税后,不能从企业销售的产品的销项增值税中得以抵扣,问:为什么这样就会造成重复征税现象?请给以详细的解释,谢谢!我很想了解一下这个原因···

生产型增值税是增值税的一种,生产型增值税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减去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价值后的余额作为法定的增值额。但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允许扣除。其内容从整个社会来说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所以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将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计人固定资产成本,因此会导致对固定资产的重复征税。
  例如,某企业购人一台价值10000元的生产设备(不含增值税),支付增值税1700元,则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为11700元。该生产设备的使用期限为5年,每年生产并销售的产品中所包含的固定资产价值为2340元(假设产销平衡),对这部分价值征收的销项税额为397.8元,5年合计为1989元,与购入设备时所支付的增值税元相比,增加了289元。但增加的289元并非由于固定资产在使用期内创造了新价值,而是因为将购人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然后以折旧的形式计入产品成本,最终转移到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销售额中,从而导致税上征税的结果。

目前的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购买固定资产所取得的进项税发票是不能够进行抵扣的,但在整个固定资产的折旧过程中,其价值实际上慢慢转移到了销售的商品中,也就是说,购买的固定资产最终使转移到了商品中销售给了消费者,理所当然地缴纳了销项税,这样该部分固定资产只有销项税,而进项税又不允许抵扣,造成了重复征税。消费型增值税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1.这是因为在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购买固定资产所取得的进项税发票是不能够进行抵扣的,这样的处理使该部分固定资产只有销项税,而进项税又不允许抵扣,造成了重复征税。
  2.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的区别在前者固定资产增值税不能抵扣,而后者可以。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的原因为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ou23老师说的太好了!谢谢

说得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