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诗仙李白 李遥杀人妻 和樊重种树 的翻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6: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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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遥杀人妻没有找,下面这个看看有没有关系!
北宋时期,有一个叫李遥的随州洪山人,因杀人而亡到秭归县。一天,他在秭归县的市场上,看中了一根柱杖,便买下了它。谁知他买下此它杖之时,在秭归县却发生一起杀人案,被害者家属四处寻找杀人者。一天,被害人之子,看见李遥所用拐杖,就是他父亲所用的拐杖,于是就告之以官。李遥因此而被官府抓获。经查验,这个拐杖的确是秭归县那个被害邑民生前所用之物,而它也确实是李遥买来的。但是当官府领着李遥去寻找卖拐仗之人时,却怎么也找不到此人了。官府自然要追问李遥的行止来历,他再也隐瞒不住了,只得向官府交待了自己在随州大洪杀人之经过。远在随州大洪山的一起杀人案,竟然由一根神密的拐杖而被破获,此事实在也是太奇怪了,就连沈括这样的大科学家也将它记录了下来,称之为“异事”,为中国刑侦史上留下了千古之谜。

樊重种树 的翻译

甘橘千树
李衡于武陵龙阳汛州上作宅,种甘橘千树。临死,敕儿曰:“吾州里有千头木奴,不责汝衣食,岁上一匹绢,亦可足用矣。”吴末,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恒,称太史公,所谓“江陵千树橘,与千户侯等”者也。樊重,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此种植之不可已也。谚曰:“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此之谓也。

翻译:
李衡在武陵龙阳汛州上建筑住宅,种下甘橘一千棵(约数)。将近死的时候,告诫儿子说:「我在汛州里有种树的工人一千名,不会向你要求衣服和食物,每年还上交一匹绢,也可以足够用了」到了吴末,甘橘有收成,一年收获几千匹。就是通常大史公(司马迁)所说:「江陵千树橘,与千户侯等。」(江陵有千棵橘树,就跟「千户侯」一样。)
樊重,想造家具,先种梓树和漆树,当时的人笑他。这样过了些年月,(梓树和漆树)都收得使用,之前笑他的人。都来请求借钱。这些种植不可以停止啊。谚言说:「一年之计,莫若树谷;十年之计,莫若树人。(一年的计划,没有比种树更好的了;十年的计划,没有比教育人更好的了)」就是说这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