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要赠与父母在我死亡应如何写明?如何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4:42:21
在我结婚前我父母用多年的积蓄给我买了个户楼房,房屋所有证的名字是我的名字,之后我交女友登记结婚。我怕我如果哪天有不测如果死亡的话,我不想把我父母辛辛苦苦给我买的房子给我的妻子,想把房子再还给我的父母所有。我想到公证处公证处公证一下,但不知该如何书写书面的东西。请大家帮帮忙
还有两个问题:1.我看司法解释的第六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8年后我的遗嘱还有效吗?或8年后我们离婚我的房产是不是要分她一半?
2.如果不用”遗嘱“这个名词,还可以用什么名词?书写的格式是怎么样的?请给我个范本好吗?谢谢!

这房子是你在结婚前所得,应该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你去世,是你个人的遗产。
对于自己的遗产,你可以立遗嘱处分,在遗嘱明确由你父母继承即可以达到你说的效果。
遗嘱内容清楚即可,是否公证自己决定,然后把相关文件交给你父母或其他信任的亲友保存即可。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如果想留给你的父母,自书一份遗嘱就可以了。

你看的司法解释是以前的,现在的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的财产.这点你大可放心.已经没有了8年之说.
至于遗嘱按北京杨文战律师说的去办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