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SL协议中第三方解释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1:42:51
如果安照电信局的定义是第三台电脑,但是仅按照协议中的字面解释是非自家人上网的。
我记得合同法还是什么法规定,如果协议或合同中的存在不同的含义,其利益应偏向于签合同的一方而不是写合同的一方。
我忘记了是准确那条法规规定的了,帮忙找找。
我准确投诉电信局!!!!!
http://219.137.167.204/adslnetpro/adslacceptstep0.htm(详细内容)

乙方申请的ADSL账号只能在其对应的电话线路上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宽带接入服务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利用该服务从事语音和VPN带宽分销等经营性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提供宽带接入服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相关内容追究其法律责任。

事实是这样的,因为我家中有两三台电脑而使用了路由器,而电信局因此对我进行部分封锁,让我上网受到了限制,单机使用也是如此,电信局要求我签一份不使用路由协议才对我解除限制,我投诉电信局要求其他对我解除一切限制,保证我单机使用不受任何限制.

请你把你要咨询的这条合同条款贴出来,由于各地的电信合同是不同的,所以暂时无法给你回答。

不过通常所说的协议第三方,是指除了签订协议的双方外的其他认或者单位,即甲方和乙方外的任何第三者。

投诉电信需要技巧的,光有理由不一定能投诉成功的。

这个第三方指除了你和电信之外的任何第三人,不知道你投诉他什么?不过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虽然倾向于签合同的,但是也是在有失公平的情况下,你所指的条矿即不是有失公平,也不是霸王条矿,所以比较难得到偏袒。

你可以找对方要那个不使用路由器的协议,看看先,一般这样的协议都是有漏洞的,所以先看看协议再说。

不过他本身的行为就不合法,如果家里有2台以上的电脑,问他如何上网?都是自己使用的,不存在第三方。

其实避免这些问题很多,比如使用无线AP等,都可以逃脱他的监管的。

建议你把不能访问的网站记录下来,然后把和电信部门的谈话也录音,然后到法院起诉他们,他们影响了你正常的使用通信功能,违犯了电信条例,而目前没有法规禁止用户使用路由等网络设施的。

方是指人。 不是指物件
第三方是指、甲乙双方以外的人

你的问题应该是路由问题。 电信封你邮由不让你多机共享。
一般可以让2-3台机一起上的。

第三方是指合同内,甲已双方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