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怎样写办理一般纳税人的申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1:33:49
要申请格式

申请一般纳税人申示报告
  **国税局:
  我公司成立于200*年**月**日。位于********。主要经营项目有**************。
  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物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公司经营的项目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满足了人们的要求。随着我公司业务量的不断扩大,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各种办公设备也比较齐全,有健全的会计制度,聘有专职的会计师,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能够独立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并可以进行增值税远程申报工作,确保核算准确。由于我公司有稳定的客户和大宗的业务量,目前销售额已达到180万元以上,所以我公司特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此申请妥否请予批示!

  **有限公司
  200*年**月**日

  参考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理程序
  一、认定范围
  (一)认定标准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均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
  2.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除第7点列明的企业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本条所称“为主”是指该项行为的销售额占各项应征增值税行为的销售额合计的比重在50%以上)。
  3.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的。
  4.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年应税销售额在30-100万元的小规模工业企业。
  5.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6.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7.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及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承储企业。
  8.实行统一核算的机构,如果总机构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分支机构属于小规模工业企业,该分支机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9.从2002年1月1日开始,从事成品油零售的加油站无论年销售额是否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会计核算是否健全,都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