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工资套改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9:41:56
我1974插队,后来上学、工作,至2006年按有关规定连续工龄达33年,1994年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后从事管理工作,2000年任副处,05年任正处,我工资一直按技术系列执行。这次事业单位行政岗位套改为:管理五级岗位工资=1045元,薪级工资33级=799,基本工资合计1844元。如果按技术人员套改,我的薪级工资能达到35级=869元(但岗位工资按技术七级=930元,合计1799元)。对于我这样在技术岗位时间长,行政管理岗位时间相对短的人,管理岗位的薪级工资反而比较我工龄、资历短浅的人员还低,而且,套改后我的基本工资比原来还低。
国人部发[2006]88号文件上有“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人员,薪级工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的政策,可我们单位说不同系列不好比照,因此没有执行。后来我从网上看见有地方政府出台了具体处理意见,例如重庆,明确副高级任职年限可计入副处级的任职年限,如按此法套改,则按我的前一任职(副处)套改薪级可达34级=834元,请问我的薪级工资能否这样套改?怎么计算任职年限更符合政策?
谢谢松江游子的关注,我是部委直属事业单位,部机关不出台具体办法。我也认为地方政策将技术系列定的偏低,但由于地方基层单位行政级别低,要考虑各方面的平衡,稍低点儿也是可以理解的。地方政策不如国家的高,可我单位连地方政策都不如!还有2-3年该退休了,薪级工资比国家政策允许的低套了1-2级,觉着有点冤。

具体如何套改,可以咨询当地人事局,国家的文件在当地执行可能有一些允许的微调.总的来说是不如国家的文件高.

拿上相关工资.任职等资料.去人事局咨询.

好像是可以合并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