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财产分配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46:59
有一老人,生育一男一女。老人由儿子赡养,与其同住,儿子很孝顺。但女儿不是很孝顺,平常很少来看望老人,一年给老人的零花不超过200元。老人生病住院全靠儿子一家照料,女儿顶多来医院看一下就走了。
请问各位,像这样,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女儿有资格得到财产吗?
备注:老人名下有一套住房(解困房),是与儿子同住的。儿子没有其他房产。还有现金若干。
我是问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法律上规定会怎么判?
解困房,老人只有60%的产权,其他的属于政府开发部门。

不用叙述那么多原因,如果房产确实是老人的个人财产,他直接立遗嘱可以处分,不需要什么过多的理由。
如果有遗嘱,则要按遗嘱处理。
你说的解困房,恐怕不是法律概念,简单说,如果是产权房,则可以立遗嘱处分,如果产权不属于老人,那么建议到产权单位询问,老人去世后房产依据什么原则处理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