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下,如何 改进存货会计核算,提供兼顾各方面要求的会计信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8:11:23
各位大虾帮帮忙,不用太复杂,小女子在此谢过了
写论文用,呵呵,不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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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
产》。
(二)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

第二章 确认
第三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
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
的材料和物料等。
第四条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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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计量
第五条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
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第六条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
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第七条 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
配的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
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
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
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第八条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
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第九条 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
成本:
(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二)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
所必需的费用)。
(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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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