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触犯了婚姻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9:08:03
a(男方)与b(女方)有一儿子。因ab共同买房屋由贷款,a考虑分清ab的责任,a主要精力用在还贷款上,b主要负责养小孩。
a立下协议,其中一条写道:ab双方的儿子由b所抚养,其中所有的抚养费由b负责,就医、上学可与a商量,由ab双方共同解决。在b抚养期间,如果b对儿子有身心过失,则b无条件将儿子转给a抚养。a在抚养儿子期间,所有的抚养费由a负责,就医、上学及a对儿子身心造成过失的处理方法同上。
请问a有触犯婚姻法吗?这是主动放弃儿子抚养权的做法吗?
a有常去b娘家探望儿子,但b不给a抚养小孩的机会,一直躲在娘家。

在b抚养期间,如果b对儿子有身心过失,则b无条件将儿子转给a抚养。---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ab都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任何一方都不能剥夺他方的权利。至于该有谁抚养,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如果有分歧,可以诉诸法律。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然后也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有无其他子女,抚养能力如何。当然主要是本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