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如何落户本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7:28:46
我是一个天津女孩,和一个外地来天津上专科的男生相爱了,但是我父母不同意,经过我们再三恳求,最后给出的条件就是只要几年后你们还能那么好而且他能落户天津,就同意.感情的事谁也说不清,但至少能让他落户天津啊!请问有哪些方法呢?
请详细些说明!好吗?谢谢

现在很多城市只要结婚或购房就可以落户的,你可以咨询派出所的户口专勤或公安(分)局的户政(科)处。

户口管理知识100问

1、出生婴儿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其父母或亲属等持婴儿母亲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到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规定是如何执行的

根据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规定,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直接到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登记出生落户的,凭《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单位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证明和户口登记机关新生婴儿随父落户介绍信,到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随母登记出生落户的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办理。

3、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未落户,尚未成年且要求投靠父亲迁往成城市落户的如何办理

应先随母登记出生后,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逐步解决这部分人的随父落户问题。

其中,本市内随母登记为非农业户口要求迁移的,由县(区)公安机关审批,随母登记为农业户口和本市外登记为非农业户口要求迁移的,由市公安局审批。

4、夫妇出国留学、谋生的,其所生子女如何落户

夫妇双方在国外留学的,其所生子女按照省公安厅鲁公外(1997)320号文规定,出国留学人员所生子女送回国内抚养的,可以向其原户口所在地的抚养人处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申报手续时,须提交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谁认证的在国外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及我驻外使馆开具的其父母身份证明,子女回国时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办理。

5、我市公民夫妇双方出国定居后所生子女能否在我市登记户口

我市公民夫妇双方出国定居后所生子女,无论是在国内所生,还是在国外所生,均不能在我市登记常住户口。

6、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孤儿如何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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