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一个高位截瘫的人 法律允许他的家属提出离婚要求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3:04:40
高位截瘫(四肢没有知觉 不能自己大小便)已有半年 医生说没有恢复的希望 请问法律人士 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他的妻子提出离婚 法律会准许吗? 有那些法律依据?

这类案件不同于一般的离婚案,由于顾及社会稳定,即使有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病方没有危及人身的行为的话,这类案件在现实中判离的可能性很小,不经历几次诉讼恐怕有难度。有时法律上的规定会打个折扣,这就是现实,有一天你会理解的!!

法律不会准许 除非本人愿意 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67条的规定哈

可以的,法律规定了离婚的唯一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lz的情况法条上没有明确说,司法解释里也没有相关规定,但是人是活的法是死的,于情理,妻子要求离婚,法院应该是会准许的,当然前提是丈夫同意。但是如果妻子去意坚决,而且二人没有继续共同生活可能,也可能判决离婚。
另,如果妻子有虐待遗弃其丈夫的行为,丈夫可要求赔偿(在离婚后)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