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向我咨询,我也不明白,所以请教各位,热心的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2:52:13
他现在已经20多岁,但初中时做过件冲动的事,有个同学光欺负他,为了报复,他拿了他的200元钱,但事后觉的不妥,又还给了他,还向他真诚道歉,还一直怀着愧疚的心里向他道歉,他们现在是朋友,他早就原谅,还忘了这件事,不过,他还记得,他犯罪了吗?违法了吗?是不是诉讼期早过?
他们现在关系很好,但他还一直对朋友抱有愧疚心里,但他朋友早忘了.

没有犯罪,200元数额很小,不构成犯罪
违法是有的,但是基于民事纠纷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不会主动涉及这件事。况且,你的朋友已经把钱换回去了,道了歉,对方也已经原谅了他,这就算是达成了和解,你的朋友不需要再为此负责任了。
诉讼时效的确已经过期了。

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