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第几个“3.15”消费者权益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3:32:58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公布新的一年的工作计划,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做哪些工作。同时,唤醒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企业重视消费者权益;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而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经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2007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主题为"消费和谐"。

  ★今年是第几个“3.15”消费者权益日

  今年是第25个“3.15”消费者权益日。

对世界来说是第25个,对中国来说是第21个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到这一天,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组织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力量的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