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婚前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3:59:56
我的房子是前夫单位的全额集资建房,离婚时协议归我所得,但是房产证上写的前夫的名字,离婚后我也没去改房产证上的名字。现在我打算结婚,这套房子算不算我的婚前财产?是否有必要做房产公证?

按照新修订的婚姻法的规定,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就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时间标准.即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从你讲的情况来看,你的房屋系再次结婚前取得,房产证没有办理过户并不会影响婚前就有该财产这一事实,因此,该房屋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你只要保留好离婚协议证明该房屋的来源就可以了.

而且你可以不进行公证.毕竟公证又要花费用,现在有明确的规定,一方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该房屋属于你的婚前财产。是否公证对此并无影响。

不必公证,有离婚协议可以证明此房为你再婚前取得,至少取得原因发生在那个时候,再婚后即使办理产权证到你名下,也应该认定为是你的个人财产。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