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前办的身份证,他的有效期是多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2:30:12
有人说是到2008年就不能用了
这是真的么
我想如果不耽误正常使用我就不换新的了
谢谢

1 因为国家并没有正式宣布第一代身份证作废的时间,所以在没有换领新的身份证前,仍按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2 如果换领了第二代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就已经作废(不管是否超过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