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继承诉讼的举证怎么做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8:12:05
我奶奶在一个多月前去世,去世前他把存折交给我叔保管,去世前多次口头提及遗产如何分配。现在她去世了,我叔否认拿了奶奶的存折,钱不在他那里。家里说提出诉讼,在诉讼中我现在该如何做好(我爸爸已去世,我为继承人)?
补充几点:
1、奶奶立有部分遗嘱,写社保7000余元我和我叔两家分;其余约55000财产没有立遗嘱。
2、很多亲戚和养老院工作人员都知道奶奶将存折交给我叔,我奶奶也多次在众人前提及还有55000元,这个证据怎么举证?
3、因为存折是叔叔保管,我无法知道遗产的具体数字,这样能举证吗?而且也无法知道存折的开户银行等资料,这些法院会帮忙核实吗?奶奶去世前我叔取出来的钱能追回来吗?
4、证人可能涉及姑妈的子女(表哥、表姐),诉讼状副本是否一定要交给我叔,我担心他去骚扰他们(他们愿意作证,但是不想入这场纠纷,我叔是一个很难缠的人)。
5、基本诉讼的原理我懂,这样请不请律师比较好呢?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搞到今天这样确实不想看到,但是无论如何我也不会让那个不孝子得逞的,就麻烦各位了!

1、你作为代位继承。
2、按照你第1条叙述,7000元应按遗嘱继承,其余部分法定继承。即所有继承人平分。
3、关于举证,你可以要求养老院工作人员或者亲戚出庭作证,单写证言是没有证据效力的。如果考虑骚扰这个也没有办法。作证内容是你奶奶将她的财产叫你叔叔代管。这样,根据最高院证据规则你叔叔必须证明他没拿或者拿出来,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得责任。
4、不请律师的话,最好能够在起诉前咨询下。司法实践和理论是有很大差异的,不要过于自信。

天哪,太麻烦了,找律师吧。因为你的事情涉及主要是证据的搜集,你恐怕干不了,律师比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