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中,金融机构存在证券营业部的保证金应计入那个科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2:29:40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金融机构存在证券营业部的保证金应计入那个科目?
存在证券公司营业部的保证金存款应该在其他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中选择哪个?
谢谢acco125125的回答,但是存在证券机构的保证金实质上是存放在券商的存款,和真正意义上的交易保证金,如期货交易所需缴纳的保证金实质不同,因而在科目使用上赶到困惑。
另外,如果企业在上交所拥有交易席位(无代理权限),是不是存在上交所的保证金应放入“结算备付金”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

1012其他货币资金,核算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1021结算备付金,核算企业(证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

1031存出保证金,核算企业(金融)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因此,对于题中情况,“1012其他货币资金”科目适用一般企业,“1021结算备付金”科目适用证券企业的证券交易清算资金,只有“1031存出保证金”科目适用核算题中情形。

关于补充问题。

题中企业因参与证券交易活动而存放在证券交易所的保证金,可以比照计入“结算备付金”科目中核算,但一般企业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为妥。